會議指出,貴州要開展好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必須要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四個意識”,深刻領會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內涵,深刻領會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時代性、緊迫性、重要性和艱巨性;要明確重點,準確把握污染源普查的目標任務,嚴格把控普查工作的時間進度,準確把握普查工作的特點難點,全面掌握普查工作的標準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按照時間節點,合理制定工作計劃,力求做到普查對象“全”,基本信息“真”,清查數據“準”,普查結果“實”,確保圓滿完成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各項任務。
會議強調,開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是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對于準確判斷貴州省當前環境形勢,制定實施有針對性的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政策、規劃,不斷改善環境質量,加快推進生態建設,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生態環境短板具有重要意義;能夠為建立健全貴州省重點污染源檔案、污染源信息數據庫和環境統計平臺,實時掌握我省各區域、流域、行業污染物產生、排放和處理情況提供依據。
會議認為,開展貴州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將對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具有重大意義。貴州地處長江珠江上游,65.7%的國土屬于長江流域,是長江上游重要的生態屏障。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將是認真貫徹落實牢牢守住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的要求,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守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大力實施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取得明顯成效的基礎工作。
會議要求,貴州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要重點抓好五個方面。
一是發揮好政府機構、普查對象、普查兩員、第三方機構“四支隊伍”作用。各級政府作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主體,要成立普查機構具體辦公并統籌協調污染源普查、選聘普查兩員、購買第三服務等工作。普查機構要加強對普查兩員及參與普查工作的第三方機構的監督管理和培訓工作,建立對第三方機構和普查兩員的績效管理制度,指導第三方機構和普查兩員根據國家技術規范開展普查工作。普查機構、普查兩員和第三方機構要向普查對象全面宣污染源普查的意義、目的和要求,讓每一位普查對象積極主動地配合好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是要集中做好清查工作。2018年5月至6月,縣級普查機構要充分調動鄉鎮、街鎮和村(居)民委員會力量,利用環保員和網格員熟悉轄區情況的優勢,發揮第三方機構專業優勢,做好普查清查工作組織實施。在清查底冊基礎上,組織開展實地排查,核實企業運行、關閉、停產和其他狀態,填報各類污染源基本信息和地理坐標信息?,F場排查中新發現的、不在清查底冊中的污染源應補充到名錄中,并在清查表中填報污染源有關信息。
三是要開展入戶調查,采集污染源信息。2018年8月1日起,各地要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定開展入戶調查、登記調查單位的基本信息、活動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設施和排放口信息,抽樣調查城鄉居民能源使用情況、農村居民生活水污染(用排水)情況,全面采集相關數據。2018年11月20日前縣級普查機構組織開展數據審核與匯總并上報市級普查機構;2018年11月30日前市級普查機構對各縣級普查機構普查數據開展數據審核與匯總后上報省級普查機構。
四是強化督查問責。省普查辦將定期精準調度市、縣兩級普查機構、人員、經費、辦公場所、辦公設備、“兩員”選聘、清查建庫、入戶調查等工作情況,并及時將情況反饋各地政府和普查領導小組。對工作滯后、工作不落實、數據質量不符合客觀實際、工作保障不力的將進行全省通報批評,并采取督辦提醒、約談通報、專項督查等方式強化督導。對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以及偽造、篡改普查資料等行為,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肅問責。
五是加強宣傳工作。各地要制定好宣傳工作方案,按照省普查辦宣傳工作方案要求,圍繞當前清查工作重點,既要發揮傳統媒體宣傳作用,也要發揮好新媒體宣傳優勢,采取群眾百姓能夠接受的、通俗易懂的方式,深入廣泛地開展宣傳,動員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普查,特別是讓普查對象了解政策,打消顧慮,主動配合和支持普查工作,營造良好的普查氛圍。
會議以視頻會議形式在貴陽設主會場,各市州、縣(市、區)設分會場,各市州、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分管負責人在分會場參加會議,參會人數達到3000余人。